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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羽/奇妙冒险夜24H】小王子

枭羽儿童节奇妙冒险夜24H接龙活动第七棒

上一棒: @喵啦被猫挠 


预警:

第一人称注意/大量ooc内容/流水账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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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我来到蒙德大约已有五个月。刚搬来的时候是一个平淡的雨季,我拖着一个棕色的扁平行李箱,上面贴着的都是我在各个国家辗转时收集的邮票,在一些爱好收集邮票的人眼里,我这样做多少有些暴殄天物,因为行李箱的外壳比较粗糙,还经常会在凹凸不平的台阶和履带上磕碰,其中的很多枚已经破损,或者被水浸湿过,质量不好的已经糊做一团,质量好些的蒙上一层做旧感,也看上去似乎更配我这行李箱的颜色。

  我搬来这座城市是为了做会计的,即便我在六岁的时候曾经想当一个画家,或者是摄影师、提琴手……或者别的什么。因为在每个小孩的童年时代,艺术总向我们展现出一种神奇的魅力,我将其归为人类的天性,用俗话说来就是发现美的眼睛。但是每个人的眼睛有大有小,有圆有扁,倘若发生了一些因半夜躲在小房间里玩电子产品的诱惑,那眼睛就只能经历一些朦胧的美。

  

  阿贝多说我可以去当作家,试着在当地的报刊里投稿一些琐碎的栏目笔记。但我只是嘴上能侃侃而谈,真要我下笔反而显得惶恐,黑纸白字是那样尊雅,不如在上面涂上颜色来的快乐和自然。忘记说:阿贝多是我入境枫丹时,在国外遇见的第一个坎瑞亚人。他带着收养的妹妹坐在街边吃可丽饼,戴着一个并不适合他但又意外没有违和感的紫色墨镜和贝雷帽,我一看他的长相,就知道他是坎瑞亚人。

  但是阿贝多是一名画家。我在和他的聊天中得知,他最开始是做化工的,曾经在须弥的大研所任职。我十分惊讶,因为居然能有外国人在须弥的学所拔得头筹,并进入大研所。后来不到三年他就从大研所辞职,拿着另外一封推荐信,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妹妹可莉一起去了蒙德。我在枫丹打拼的时候他们俩正在公费游览,并很亲切地留下联系方式,说以后若是来了蒙德可以联系他。

  于是我便来了蒙德——当然并不全是因为阿贝多。枫丹的工作压力太大,生活节奏也很快,凭我尴尬的任职简历并不能找到些什么安稳的工作。出门在外有老乡帮忙就是好,由于我现在租住的公寓也是得了阿贝多的面子能够减免水电费,在收拾好行李后,我便马上去阿贝多的工作室登门拜访。

  虽说是雨季,但是当地人告诉我蒙德并没有确切的雨季。这里一年四季的降雨都比较分散,可能我搬来时刚好遇上了连绵的阴雨天气。坎瑞亚可不像这样,一年十二个月里,有六个月像火一样在烧,又有另外六个月像至冬一样冷,那是一个对外人来说像童话一样的国度,但只有出自于坎瑞亚的人知道,一个由铁与血与泪堆砌起来的国度,是不可能有童话的。

  这可能也是我从未能够走上艺术之路的原因,这么看来阿贝多可真是个异类。又得提到六岁那年——我第一次画画,画了一只绿色的团雀。当父亲问我“这是一只草史莱姆吗?”的时候,我早熟的头脑便已经知道我的画家之梦胎死腹中了。

  

  去阿贝多的工作室前,我用手机紧急搜索了他的作品。阿贝多是在整个提瓦特都颇负盛名的画家,但我敢说,他也是坎瑞亚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因为坎瑞亚的艺术并不是阿贝多笔下的这种类型:坎瑞亚的艺术过于高贵,以至于显得和整个世界格格不入,也就是说,坎瑞亚的造物太过完美。我们是全世界第一个用起金色、蓝色和黑色的国家,而自然里却鲜少有这样的色彩搭配。阿贝多的画面也十分高贵,但又十分地不完美,假如这个世界尚存一位坎瑞亚的本土艺术家,一定会大肆批判其画面的杂乱与毛糙。虽然我第一次见到阿贝多的作品时,只看到了没有版权的480P版本,却下意识地被那模糊的画面吸引了进去。

  

  02

  阿贝多的工作室就是他的住所,在蒙德市郊的新开发区,西风政府和冒险协会的总部都在这里,他的工作室是一座三层楼的玻璃外立面建筑,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材质,在阳光下显现出一种淡淡的金色,但推门进去却是一片蓝色的吊顶。一楼是类似展览厅的陈列室,二楼是工作室,三楼才是生活空间。一间很有上世纪复古风的无门电梯杵在大厅中央,直连二楼的工作室,我推门而入的时候阿贝多正好从二楼下来迎接我,身后跟着可爱的小可莉。可莉一看见我,就立刻扑过来抱住我的裤腿。

  还好我出门时换了一条干净的牛仔裤,不然上面指定沾着不少灰尘和泥水。我捏了捏可莉红扑扑的小脸蛋,把带来的伴手礼塞到她的怀里。

  

  “收到礼物时应该说什么,可莉?”阿贝多提醒道。

  “应该说谢谢凯亚哥哥!哇,是可莉最喜欢的四叶草吐司!”

  

  女孩看起来十分兴奋,但也没有失了礼节,看的出来阿贝多一直有在教导她。虽然即使她再活泼些,也不会惹人烦躁。她就像一位小小的飞行员,如此敏捷、如此富有活力;又像一名认真的司令官,可以指使我们这些大人去做任何事。这正是天真无邪的小孩子的权利,假如我也曾有一个这样的童年,不至于孤独又了无乐趣,那我是否能进入一个更好的大学,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

  我惊讶于自己的想法。

  但这样的想法也只存在了一瞬,我作为客人,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面对主人的招待。好在阿贝多是不拘小节的人,寒暄几句便邀我去二楼坐坐,只是他今日正好又接待着另一位客人,希望我不要介意。

  我当然不会介意,就算他需要先应付这另一位客人,我也可以陪着可莉玩玩积木和蜡笔。实际上,直到明天我都无所事事,因为录用我的那家小事务所正在放月假,于是正好留给我几天休整一下,找家理发店修修这一头乱发。只是我没意识到,这一次意外的拜访从此改变了我的一生,却又好像什么也没改变。

  

  03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迪卢克·莱艮芬德。

  

  我与阿贝多乘着电梯向二楼上去,开放式的复古电梯运行起来声音很大,回想起来,他一定是先看到了我的脸,而我只将目光放在他深棕色的翼尖德比鞋上,然后是修长的小腿、白皙而骨节分明的手指,它们乖巧地放在膝盖上——然后我抬头,见到了这位红头发的贵公子。

  事先说明,我并非见识浅陋之辈,只是流离失所多年、手头又有些拮据,蒙德初春的风吹得人有些发憷,所以我才在卫衣外头披上一件临时带上的休闲西装外套。我承认这样的搭配实在是有些糟糕,但看上去还有可能像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让各位社会人士不至于过多谴责这拮据的穿着。

  这位红发的先生也没有说些什么,他看起来不过二十三、四岁,比我大不了多少,要不是他的穿着太正式,平添了些成熟气质,单看面容我或许会以为他比我还要年轻。火红的长发扎成马尾垂在脑后,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领结上打着一块看上去就相当贵重的红宝石领钉,便意识到他的身份必定不简单。

  我便有些失礼地开始发挥我那贫瘠的想象力:他可能是当地有名的财阀,或者是贵族后代,亦或是政府要员,猜得尽是些尊贵势利的身份,要不是我还有半点王族血统,可能就真要被这初印象唬住。

  不等阿贝多先介绍,他便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朝我们点了点头。

  “向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晨曦酒业的莱艮芬德先生。”阿贝多把我领到房间中央,把眼前的红发男人介绍给我,“莱艮芬德先生今天来给新宅挑选挂画,方才我们已经商定的差不多了,但可能还需要你再稍等一会儿。”

  莱艮芬德先生向我伸出了友好之手:“幸会,我是迪卢克·莱艮芬德,叫我迪卢克就好。”

  “我是凯亚·亚尔伯里奇,”我连忙回应他的握手,与我想象中不同的是,他的手掌有一层薄薄的茧子,与曾经还算是个小少爷的我完全不一样。我猜想他一定练过剑术或马术,整个人相当沉稳。“我就在这边上坐着,不知道会不会打扰到二位?”

  “不会。”迪卢克抢先一步开口,“我马上就得走了,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下楼看看画。”

  蒙德人都是这样热情吗?我忍不住腹诽。刚上二楼,我连屁股也没有挨上凳子,就又要下楼看画。迪卢克不知道是客套还是真有这样真诚,好像也无所谓我是否跟来。我把目光转向阿贝多,他歪着头想了想,说那你就也一起来吧。

  

  三个月后,面对窗台上突然出现的戴着皇冠的小王子,我将会回想起同迪卢克一起去阿贝多陈列室的那个雨季下午。那时我便会思考:如果我没有和迪卢克成为恋人,这位神奇的小王子是否也不会降临在我的生命中?

  

  04

  这一定是世界上最小的小王子。

  我所指并非年龄,而是物理性质的大小。“它”让我想到童话书里看到的拇指姑娘的故事,整个人加上小皇冠也不过我的手掌大,或许可以叫做“巴掌王子”。但是小王子并没有听说过这个童话,完全听不懂我的笑点,导致这个冷笑话听起来很没劲。

  他撞在我的窗户上,发出“咚”的一声响,我以为是团雀或者鸽子,因为我的小公寓在三楼,有一个可以落爪的窗台,所以总会有小鸟停在这里休息,于是我放了一个用抹布做的鸟窝,偶尔还会留一些吃剩的面包和饼干。

  我以为又是有鸟儿来了,便偷偷把脑袋从笔记本边缘伸出来观察,这一看却把我吓了一跳:那不是什么鸟儿,是一个会动的小人偶玩具,正在一下一下地敲打我的玻璃。大晚上看到这样的景象多少有些惊悚,好在这个小人偶长得有点像迪卢克,才让我不至于逃离这间屋子。

  害怕之余,我似乎听到一些小小的声音,这时我才注意到小人偶玩具的嘴巴正在一张一合,就像正在对我喊话。透过玻璃传来的声音显得比较稚嫩无害——不是我在为自己辩解什么,只是当人类遇到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事物的时候,便会本能地依照对方的要求行事。于是我怀着一颗怦怦直跳的心,为他打开了窗户。

  

  小人偶进来之后,好像是松了一口气,这时他才想起来要注意礼节,摘下小皇冠煞有其事地向我行礼。

  “多谢相救,友好的陌生人。”长得像迪卢克的小人偶声音不太像迪卢克。“我名为迪卢克·莱莱芬德,请问您……”

  这下子失礼的变成我了,听到“莱莱芬德”的那一刻我便笑出了声,我几乎要相信这是我前男友从哪里买来的发声小人偶,为了逗我开心偷偷丢在我的窗台上。我没有管他,再次打开窗户向窗下望去,如果迪卢克真的在楼下,那我愿意和他好好谈谈。

  可是楼下空无一人,只有闪烁的路灯。被我无视的小人偶似乎有些生气,站在桌面上跺了跺脚。

  

  “在对方说话时去干别的事情,是很无礼的行为。”他评价道。

  “抱歉,抱歉。”我敷衍道,“我觉得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这个小人偶是怎么回事?现在的机器人已经发展到这样智能的程度了吗?”

  小人偶看起来十分疑惑,连表情都生动得像个真人:“什么机器人?请别说我听不懂的话。”

  这时我才认真打量起这个小不点来:这是一个三头身的迷你迪卢克,除了头上戴着一个金色的小皇冠以外,身上的衣服也十分有戏剧感,看上去像歌德话剧院里上演的那些中世纪戏剧的打扮。他带着皇冠,身上却穿得像个骑士,仔细一看,居然还有一把大剑背在身后。

  看到这样的景象,我不免也郑重起来,把一些前男友的事抛在脑后。

  “莱…莱莱芬德先生,”我装模作样地清清嗓子,问到,“请问您于深夜大驾光临鄙人的居所,是有何事呢?”

  小人偶露出一个赞赏的眼神,好像很满意我现在的反应。

  “你可以叫我迪卢克。那么,我该怎样称呼你呢?”

  嚯,没想到这位小人偶还挺有礼貌。

  

  “那便叫我凯亚吧。”我回答道。

  听到我的名字,他似乎有点惊讶,却又了然地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他说,“我想请你帮我画一只鹰。”

  

  我有些不解:“一只鹰?”

  “没错,一只鹰,它有两只眼睛、身体左右两侧有翅膀,还有两只爪子……”

  “我明白,我明白。”我有些不礼貌地打断了他的话,“可是你为什么要一只鹰呢?”

  他似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答案,缓慢地解释道:“一只鹰。他可以作为我的伙伴,我的眼线,可以陪我旅行、可以让我在这段旅途中不那么孤独……”

  好吧。正因我也没什么事做,我便开始为小迪卢克人偶画一只鹰。

  但由于我上一次绘画还是在六岁的时候,自那时起我再拿起笔写下的都是些刻板的文字和计算所需要的数字,这只鹰画得我十分吃力,如果要我在生吞一只冰史莱姆和画鹰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一定会选择前者——因此,在画完后,我完全羞于将这只鹰拿给小迪卢克看,但他还是先一步从我的手中抢过了这幅粗劣搞笑的作品。

  “嗯,是一只叼着树莓的鹰。他这是要用诱饵去引诱猎物吗?不过没有我父亲画的好看。”

  “谢谢您的评价,但是我真的不会画画。”我摆摆手,想让他放弃这个请求。

  谁知道他将画纸翻转到另一面,要求我再画一只。

  我只好打开屏幕,在网上搜索了“鹰 简笔画”,然后模仿着给他画了一只。

  “不行,这只鹰太不正经了。我的旅途要持续很久,它看起来不能坚持下去。”

  我开始有些无语,他以为他是谁,我的甲方吗?虽然心里抱怨着,但还是耐着性子又给他画了一只。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他再找茬,我就要把他从窗子扔出去。

  果然,拿到第三只鹰后,小迪卢克还是摇了摇头。我立即张口表示我不会再画了,好在他也没有继续强求,而是自己扛着我的水笔在纸面上画了起来。很快,纸面上出现了一只歪歪扭扭的鸟状生物,我看着并不太像鹰,因为它的翼展太长而细,羽毛也显得有些飘逸,反而像是没有尾羽的孔雀。

  “看,凯亚。”他将画纸展现在我的眼前,“这就是我想要的鹰。”

  “既然你自己会画,干嘛还偏要我画那么多只?”我有些不耐烦,并不是因为他画的比我好,而是跟他重复这样毫无意义的、像哄小孩一样的对话只会占用我的休息时间,明天早上我还要上班,如果他不能成为对我而言有趣的目标,那么我的乐趣就会很快消退。虽然听起来很残忍,但必须承认这就是成人世界的法则。我与迪卢克之间的交往也必然是在这方面出了问题,他很忙,我也很忙,这是不可避免地对相方感到厌倦的心理。

  小迪卢克没有意识到我话里的厌烦,他认真地向我解释道:“我想请你画,因为你的参考对我而言很重要。这些鹰,每一只都有不同的意义,虽然并不是我想要的,但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鹰。”

  居然连三张简笔画都能解读出这样高尚的含义,我简直要对他刮目相看。

  “原来如此。那么我们的莱莱芬德先生已经有了这只鹰,还需要哪些远航道具呢?”

  “嗯……”他似乎在很努力地思考,“可是今天已经太晚了,我暂时还没有决定下一站。凯亚,可否让我在你的家中休息一晚呢?”

  在这种自来熟,或者说直率的方面,倒是和迪卢克十分相像。

  

  就这样,我认识了小王子。

  

  05

  关于为什么要叫他“小王子”,这其中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在我家居住了三天后,他才支支吾吾地告诉我真相:他其实是被困在这里,不能去往下一个星星了。

  小王子来自一个叫蒙德的星星。事先说明,这颗星星并不是由蒙德的天文学家发现并命名的,而是它生来就叫这个名字,只不过刚好和我所在的国家同名而已,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莱莱芬德家族是蒙德星的无冕之王,但是因为他的父亲,克利普斯·莱莱芬德还在世,因此大家都叫迪卢克·莱莱芬德为小王子。

  小王子迪卢克顶着这个头衔生活了许多年,但是他并没有任何怨言。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清除星星上长出来的KAYAYA——KAYAYA是一种毛绒绒的怪物,会对星星上的居民发动攻击,还会把居民们也变成新的KAYAYA。小王子每天夜里都会穿上斗篷,带上大剑,和KAYAYA们决斗。而蒙德星很小,小到一出现KAYAYA,小王子就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于是小王子每天都要在蒙德星跑上十圈,才能清除所有的KAYAYA。

  因此,他也能看到十次日出。

  蒙德星太小了,自转的速度还没有小王子跑的速度快。每当解决掉一次KAYAYA,小王子就能看到一次日出,因此,小王子也很喜欢看日出,每当他失落的时候,或者感到疲倦的时候,他就会坐在蒙德星最高的墙上看日出,最多的一天,小王子看了四十三次。

  “那一天发生了什么呢?你一定很伤心。”我很没眼力见地问了这句话。

  小王子露出一个以伤心为主的复杂神情,却还是告诉了我:那一天,他离开了他的弟弟。

  

  06

  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迪卢克应该是一见钟情。在他看见我那顶着乱糟糟发型的蓝色脑袋时,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当然不是因为他的皮鞋和领扣看起来是那样昂贵,也不是他在挑画时看上去有多么认真,被一个人吸引就是这样无缘无故,让人甚至不会去计算今后的得失——连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上了迪卢克哪一点,才让他在我心里是那样独一无二。

  我时常想,那我呢,我在迪卢克的心里也是那般独一无二吗?这是我二十二年人生中第一次与人相爱,实在是有些笨拙无助,因此我去请教阿贝多、罗莎莉亚、甚至是迪卢克的手下,琴·古恩希尔德的建议。这些朋友都是很好的人,给出的建议也不尽相同,可我得出的答案却无非幸运二字,两人相遇,就像是一种机缘巧合,也是以往人生中做出的每一个选择所带来的命运。比如,要是那一天我没有来到阿贝多的工作室;甚至更早一些,我没有来到蒙德;如果还要提及最遥远的过去的话,那就是——如果我没有出生的话,迪卢克说不定也会和另外的人相遇。

  因此,我急于去寻找这些看似随机命运中的定数,那独一无二的精髓。迪卢克看起来不在意,却渐渐也被我影响(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们都是喜欢将骰子抓在手里的人,对骰出的点数有非常的掌控欲,甚至对恋人都是如此。我很羡慕那些从少年时代就相知相识的人,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成长路径、经历过共同的快乐与苦难,属于对方的事物比属于自己的更多。

  而我和迪卢克却不是这样,我们以一个完整的姿态展现在对方的面前,说不上有多么适配,平时也不常提及各自过去的事。在和迪卢克成为恋人之后,我搬去了他的公寓居住,那里离市中心很近,距离我上班的事务所只有十几分钟脚程,也不需要他开车带我上班。因为我爱喝酒,所以也去晨曦酒业名下的庄园玩了几次,据迪卢克的话说,我像一只树袋熊一样赖在酒窖里不肯走,我反驳说还不是你平时不让我喝酒,这酒窖里的空气都是仙露琼浆,在这里多呆一秒我就能续命一年。

  迪卢克不喜欢喝酒,他喜欢喝鲜榨的果汁,或者一切加糖后变得很甜的东西,因此对我在酒上的狂热爱好感到十分不解,但就是这样一个人,能调出世界上最好喝的午后之死——这令我感到十分痛惜。而当我搂住他,与他接吻时,他会问到:“让我尝尝你舌尖的酒吧,真的有这样美味吗?”

  真是个木头。

  

  不知道小王子是否也有这样的烦恼,他的弟弟——那个气得他离家出走(或者说,离星出走)的弟弟,他不肯告诉我具体是什么原因,但承认自己也有些后悔,不过并不想这么快回去与他和好。我了然于心:这不就是在普通地赌气吗?

  “不是,我才没有和他置气。”小王子反驳道。“虽然我有错,但他也有错,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我们没法和好。”

  介于我并不知道这兄弟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便不好多做评判。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隐约意识到似乎是一些很严重的问题,原来大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也会有这样的隔阂吗?我松了一口气,那恋人之间的矛盾或许再正常不过了,许多人分手、和好,亦或是分手后选择了下一个对象,对爱本身的追逐似乎是不变的,改变的只有作为载体的人。当然,我也无意指责我或迪卢克,比起我们刚相爱时产生了什么改变,或许是变成了对方不喜爱的样子。

  度过了那段热恋的日子,尖刺才会渐渐地显露出来。就像守护一支玫瑰,若不想被她刺伤,便只能与她保持距离,可是失去了泪与血,就无法在身上留下痕迹。我看见商场的店铺中经常摆有罩着玻璃罩的永生花,听这个名字似乎是可以保存很长一段时间,这便是一种不动脑子的方法,迪卢克就从来不会为我罩上玻璃,然后远远地欣赏我,但也因此——他被我刺伤了。

  礼尚往来,于是我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07

  小王子向我讲述了很多很多他在星星之间旅行的故事。

  离开蒙德星之后,他来到了愚人星。这颗星星上居住着十二个人,除了愚人星的女王,其他十一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星星。愚人星的面积并不大,但有蒙德星的两倍有余。

  这十一个人都效忠于愚人星的女王陛下,女王陛下也是一位十分温柔的人,她邀请小王子留在她的星星,便可以许他高贵的地位、强大的力量和至上的真理。但这些都不是小王子的目标。

  离开愚人星之后,他来到了雷电星。这颗星星上到处都是雷暴,他必须小心不要被落雷击中,不然他就要休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再次踏上旅途。

  这颗星星上有雷电的王。她邀请小王子留在这颗星球上,便可以许他永恒一梦,自此再也不会有分离的苦痛、矛盾的困倦和失去的悲戚。但这些都不是小王子的目标。

  离开雷电星之后,他来到了教令星。这颗星星是由一个名为教令院的组织掌控的,他们信奉知识之神祇,小王子在这颗星星上学到了很多,增长了自己的智慧,知道了这片宇宙中一共有三千二百八十七万亿颗星星,而且每一颗星星甚至都有自己的名字。

  教令院邀请小王子留下,这样他就能追逐这世间的一切真理,通宵古今一切的哀思,宇宙中每一秒都有新的星星正在诞生,他可以享受将这些星星记录成册的快感。但这些也不是小王子的目标。

  离开教令星之后,他来到了审判星。这颗星星的名字他有点喜欢,但却并不喜欢这颗星星的王。好在这颗星星的王也没有邀请他留下,因此小王子也不需要多费功夫想拒绝的理由,因为这些星星上的事物都不是小王子的目标。

  

  我听了很久,便问小王子:“那么,你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呢?”

  小王子说:“为了弄明白这一点,所以我才来到了这颗星星上。”

  

  08

  小王子向我讲了第二个故事,是他与狐狸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蓝色的小狐狸……”他说道。

  “停停停,”我无情地打断了他,“这颗星星上可没有蓝色的狐狸,你得给我讲的有代入感一点。”

  小王子瞪了我一眼,我得逞似的做了个鬼脸,听他继续说下去。

  “那是一个大雨的日子,小狐狸突然出现在我们的星星上。父亲大人抱着小狐狸回了家,让他在壁炉旁睡了一整晚,又治好了他的伤,从此,小狐狸就在我们家住下了。”

  “你们可真是善良。”我评价道。

  他没有理我,只是向我陈述事实一样说着。

  “小狐狸在我们家住了很久,却一直不愿开口说话,我们很着急,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如果小狐狸的父母正在找他,我们应该张贴一些告示。可是蒙德星只有一次日出那么大,我们找遍了星星都没有发现他的父母。我每天都去看望小狐狸,因为我和小狐狸的岁数差不多大,而且我也很孤单,所以我想和小狐狸交个朋友。

  ‘你可以和我成为朋友吗?’我问道,可是小狐狸只是摇了摇头。这以后,每一天的日落时分我都来询问他。直到第四天,小狐狸突然对我说:‘如果你想成为我的朋友,你应该先驯化我。’

  我十分惊喜,于是问到:‘我该怎么驯化你呢?’

  ‘假如你只是每天都来问我,愿不愿意和你做朋友,那么我们之间只剩下这一问一答的关系。但是假如你可以问问我的名字,问问我喜欢的食物,问问我喜欢的花,我便会告诉你。’小狐狸说。

  ‘那么,你的名字是什么呢,小狐狸?’我问道。

  ‘我的名字是凯亚。’小狐狸回答。

  我很开心,这是他第一次愿意告诉我他的名字,也是我们友谊的开端。这之后,就像每一只小王子和他的狐狸一样,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意识到他在说谁了,蓝色的小狐狸正是他最好的弟弟凯亚,只不过我也没想到,正如小王子和迪卢克有着相同的名字一样,小王子的弟弟也与我有着相同的名字,甚至很有可能也和我长得一模一样。

  我猜这就是他在千千万万个窗户里选择了我的窗户的原因,来自他与星星之上的凯亚、星星之上的小狐狸的联系。只不过,如果他需要找到自己的目标,那也不应该找上我,甚至和迪卢克讨论人生价值都更为有用一些。我只不过是一个连分手理由都不知道就把恋人给甩了的家伙,没有资格对别人重要的家人指指点点。

  

  “你觉得…”小王子支支吾吾地开口,“你觉得,虽然我离开了小狐狸,他还会等着我回家吗?”

  我仅剩不多的怜悯之心开始作祟:“怎么不会呢?既然你驯化了他,那便证明他也驯化了你。如果他和这世界上千千万万只狐狸一样,是没有主人的弃儿,你也和这世界上千千万万个小王子一样,没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狐狸,你就不会为了他而踏上旅途,寻找解决矛盾的方法。”

  

  09

  迪卢克给我打来了一个未接来电。醒来之后,我发现时间居然是凌晨的三点四十分,他一定是又加班处理事情了,或者正在去往国外的飞机上,本想给我打电话,却又想起蒙德现在是午夜时分,于是连忙挂断。我都能想到这样的情景:他握着手机,踌躇了老半天,结果在铃声响起之后便立刻挂断。这之后他还会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还会有一点小小的期待,期待我会不会给他回一个电话或者短信。

  我知道是我提的分手,却在分手之后满脑子都想着他,我来到蒙德已有七个月,其中的六个月都在与他做恋人,算起来竟然在一起相处了这么多个时日。

  小王子趴在床头,看着我按亮手机屏幕,又关了锁屏,来来回回竟多达二十余次。他跳上我的肩膀,我也并没有掩饰,偌大一个“迪卢克”的名字在手机屏幕上清晰可见。我这样做仿佛是在告诉小王子:你有小狐狸,而我也有一只大狐狸,而且也在因此而苦恼,所以你最好识趣一点,赶紧回去你的星星和弟弟和好。

  而小王子睁大了眼睛,我发现他的耳朵悄悄地变红了。果不其然,他开口问到:“这颗星星上的凯亚和迪卢克,是父亲和母亲那种关系吗?”

  我差点被他的形容逗笑,大胆回答说是的。还好,他的反应没有像一些我的同事那样令我窘迫,而是若有所思,似乎在进行什么激烈的心理斗争。

  “你有什么想问的,就说吧,我白天还要起床上班呢。”我故意打了个哈欠,诱导他说话。

  

  小王子沉默许久,终于郑重其事地宣布:“凯亚,我想让你知道,无论在哪颗星星上,你都是我的玫瑰。”

  

  10

  第二天,小王子就消失了。

  

  我是小王子的狐狸,也是小王子的玫瑰,还是飞行员、蛇与猎人。在这个星球上,我就是小王子的一切,但永远不是他的星星上的狐狸与玫瑰。我猜小王子一定是喜欢他的小狐狸的,不仅仅是对兄弟的喜欢——而是像我爱着迪卢克一样喜欢,他用爱将他的小狐狸驯化了。

  在他的星星上,一直有一只蓝色的小狐狸在等着他。因此,不管离开了多远,踏上了什么样的旅程,他的目标都没有变过,而我是最终送他回归的那条蛇。

  

  那我什么时候也该回去了呢?我还有机会回到那个家吗?

  

  第二天,我紧张得坐立不安,因为我打算给迪卢克回一个电话。

  “喂?是凯亚吗。”电话那头,迪卢克很快接了起来,我听出来他也有一些紧张,但是在努力表现出镇定。

  我突然特别特别想见他,抚摸他的脸庞、深邃的眉骨、微卷的头发、薄茧的手掌,这些身体的每一处我都记得,就像小王子的星星一样在星空中闪烁,也正是因为我记得,所以才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他,意识到他的独一无二。

  这些平庸的、繁杂的、琐碎的记忆与爱恋,让我的爱人显得如此与众不同。当我的年纪越长越大,越来越懂事、有分寸,也越来越忘记该怎么做梦,怎么拥有时间。

  那些我急于寻找的意志、爱上谁的原因,其实都一一在之后的日子中兑现,正因为我与迪卢克相处的时间,才让我们在对方心里显得那样重要。

  

  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太过寂寞,或是像迪卢克那样紧张得颤抖。

  

  终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提起有关小王子的这一段往事。我把前因后果,包括小王子讲的故事都一并复述给了他,迪卢克起初是不信的,以为这是我给可莉编造的故事,因为我现在确实是一名勉强称得上作家的小说工作者。

  “你不相信我!”我佯装生气地给了他一个毫无破坏力的的拳头。

  迪卢克思索了一会儿,说:“好吧,那我现在相信了。”

  我看着他老老实实地靠在我的肩膀上思考的样子,觉得十分可爱,忍不住伸手弄乱了他本来就蓬松的红发。

  “你提分手的那天,我看了两次日出。”迪卢克难得摆出一张臭脸。“但如果再看一次日出,我们谁也无法前进。”

  

  在那些没有相识的日子里,我们各看了八千余次日出,直到我们第一次相会的那天,它便被赋予了意义。

  但是,还有一件事非同小可,为了让你记住,我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提起:

  假如你再瞧见小王子在什么地方旅行,请务必提醒他抓紧时间返程。因为还有一只蓝色的小狐狸,在星星上等他回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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